男人伸手揉了揉太阳穴,这样潮湿的天气,让人难受的紧,骨节分明的手指忍不住抓向手心,根根青筋暴露出来。
男人的大哥说过,这样好看的一双手拿笔杆子正合适,做个文人墨客,一生潇洒自在。
他从前对比不屑一顾,沈的孩子,绝不能做一个被保护在羽翼下的雏鸟,而应是翱翔天际的鹰。
说完那话不久,大哥就死了,车被撞飞在高速路边,一带商业精英陨落,骨灰依着先前立好的遗嘱撒进了大海。
几件生前爱穿的衣服塞进骨灰盒,埋在了墓地。一抔黄土,一杯烈酒,便是全部的陪葬。
生前何等荣华富贵,终了也不过是赤条条的来,赤条条的走。
彼时的沈三还是个学生,退了学,担起了一个家族的重担,年少有为。叱咤风云,但也免不了生出高处不胜寒的孤寡感觉。
夜色渐浓,空气中弥漫着寂静,树上的鸟儿敏感的嗅到不寻常的意味,扑凌着翅膀飞向了遥远的高空。
巷中传来细碎的脚步声,十米,五米,两米,越来越近了,沈三勾起唇角……
一声闷响,惊动了一排栖息的鸟儿,血顺着青石板路蔓延开来。
与此同时,沈三也从梦中惊醒过来。
他大口大口的喘着气,这才发现自己所处之地并不是那个记忆中的小巷子,而是在警局冰冷的地面上。
他不知什么时候忍不住瞌睡的来袭,从椅子上摔到了地上,刚才那声巨响就是自己的肉体和地面碰撞的声音。
可是在梦里,他却把刚刚那声巨响联想成了他劫走何余天那天的景象。
沈三还记得那天月光下,那女人光洁的面庞。
有那么一瞬间,沈三是不忍心的,可是或许比起对于一个陌生女人产生恻隐之心意外,他更要服从付小雅的命令,去帮付小雅实现利益。
在一手刀打晕了何余天后,沈三就迅速把那女人扛在了肩上,像扛着一个破麻袋一样,把她带到了自己停在路边的车里。